物业涨价有什么政策?
在物业管理中,物业涨价是一个备受业主关注的话题,相关政策对其有着明确的规范和引导,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价格调整需遵循的基本政策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要调整物业价格,需依据合同相关条款执行,不得随意涨价。
不同性质物业的价格调整政策
普通住宅物业:对于普通住宅(尤其是保障性住房等)的物业服务收费,很多地方实行政府指导价,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基准价标准及浮动幅度,定期公布,物业若要涨价,需在政府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进行调整,价格调整方案要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非住宅物业:非住宅物业(如商业写字楼、工业园区等)的物业服务收费一般实行市场调节价,这意味着物业和业主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服务成本等因素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涨价,物业需要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价格调整,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物业涨价的程序政策要求
成本核算与公示:物业若要涨价,首先要进行成本核算,明确涨价的原因和幅度,成本核算内容通常包括人员工资、原材料价格上涨、设备设施维护费用增加等,物业需将成本核算情况向业主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的监督,在深圳,物业企业应当每年向业主公布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业主提出质询时,物业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业主大会表决: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物业涨价需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大会决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等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只有通过合法的表决程序,涨价方案才能生效。
物业涨价受到多方面政策的约束和规范,物业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进行操作,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的正常秩序。